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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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二级英模包维超

更新时间:2023-04-02 11:30:18点击:

包维超,生于1972年10月26日,四川金堂人,大专文化。1992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任成都公安局青白江分局大湾派出所、姚家渡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二级警司警衔。

2001年3月2日23时,分局弥牟镇派出副所长沈春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包维超、李涛及弥牟镇金光村治保队员吕高松4人根据“夜鹰”行动安排,在川陕公路青白江区大件路段33公里左右执行蹲点守候、保护通信路线的任务。至次日凌晨3时20分,未发现异常情况,3时20分4位同志回到停放于大件路边的奥拓车时,发现4名可疑人员往其守候的大件路上跑。发现可疑情况后,在4名可疑人员跑近距离奥拓车6、7米远时。车上民警突然将奥拓车车灯打开,同时下车准备对4名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分局3名民警一边掏枪一边对4名可疑人员说:“警察!站住!”,4名可疑人员即避开车灯分别向车灯光线两侧抛开,3名民警和治保队员立即分头对其进行拦截。这时,包维超追击的2名可疑人员开枪向其射击,包维超受伤倒地,治保队员吕高松立即将其扶回车上。另一侧追击的沈春强、李涛在向可疑人员鸣枪警告后,将两人抓获,同时缴获撬棍(一头尖一头带钩)一根、钢管一根。包维超在车上将所持手枪交予沈春强同志说:“我受伤了,你把抢保管好。”正在这时,另一组守候民警在听到枪声后,在弥牟派出所所长董绍泽同志的带领下赶到现场,董绍泽立即安排民警将包维超送到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其与民警进行追击。包维超在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英勇牺牲。

经对被抓获的2名罪犯嫌疑人进行突审,其中一人自称周伟(男,32岁,自贡市大安区小马鞍居委会9组人);另一人自称杨述军(男,35岁,住宜宾市南洋玻璃厂)。两人交代:开枪击中包维超的罪犯嫌疑人绰号“麻哥”,与他一起逃跑的另一名罪犯嫌疑人绰号“大哥”。4人在今年由宜宾开往成都的火车上临时认识的。当晚4人是在弥牟镇瀚江公司盗窃保险柜未果,被发现后逃至大件路时,被民警发现拦截时,开枪拒捕将包维超击伤。

案发后,市局刑侦支队和分局赓即成立专案组,在省厅的统一指挥下,在乐山市、眉山县、宜宾市、彭山县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于2001年3月5日在彭山县将在逃的枪杀包维超的凶手宛传寿、罗洪波抓获。至此,该案得以成功告破。

包维超牺牲后,中共成都市公安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和民警中开展向包维超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公安机关和民警向包维超学习。

2001年,包维超被公安部授“二级英模”称号,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