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民族魂
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乐于助人的兰玉明

更新时间:2023-03-19 11:30:51点击:

兰玉明,回族,生于1954年8月。他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他的表婶、姑爹、表姐都是革命烈士。他从小就受到英雄事迹的熏陶,立下了为人民、为祖国献身的宏愿。他处处为别人着想,经常为孤寡老人送煤、挑水,形成了助人为乐的好品德。“文化大革命”,他参加红卫兵,曾经到过北京,毛主席在天安门广场亲自接见过他们,从那时起,他就决心要做一个雷锋似的青年,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1969年12月,兰玉明响应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号召,在广阔的天地里和贫下中农并肩战斗,同甘苦、共患难,学习他们那种吃苦耐劳的光荣传统,把自己锻炼得更坚强。1974年12月,他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军队这所革命的大学校里,听从党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并在部队立下了三等功。1978年1月退伍,被分配到四川省温江地区都江机械厂当车工。进厂后,他积极工作,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尊敬领导,事事争当先进,并经常配合工会工作,助人为乐,谁有困难,就帮助谁。进厂5年来,他把厂当成自己的家,坚持上下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在生产任务紧张时,常常主动放弃探亲假,坚守工作岗位,得到了领导和同志的好评,并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

平时,走到街上,只要看见别人有困难,他就会主动上前去帮忙。有一次,他在回家的路上,经过走马河边时,有一位大爷骑一辆三轮车,连人带车掉到了河里,当他听到呼救时,连衣服都没有脱,就奋不顾身的跳到河中,把那位大爷救了起来。在单位他是一位好同志,在家里他是一位好丈夫,是孩子的好父亲,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是父母的好儿子,他热爱家庭、热爱事业,更是人民的好儿子。

1983年7月1日,他刚从成都回来,那时已是晚上6点左右,在回家的路上,刚走到灌县城关江安河边时,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叫声“有人落水了,救人啊,救人啊!”,立刻河岸聚集了许多围观的群众,原来,一位妇女落水了。正当围观人群焦急呼救的时候,一个青年猛的取下手表,丢在地上,飞快的向河堤缺口处奔去,纵身扑进了咆哮的急流,向落水者游去,他连扑了几次都没有抓住落水者,弄得筋疲力尽了,最后当他使了全力扑上去抓住落水者时,惊慌失措的落水者却一把将青年紧紧抱住,使他无力动弹。这时,一个恶浪掀起,劈头盖脑地将那位青年和落水者压了下去,双双都没有再露头了。然而,就在这时,他年轻的爱人和他嗷嗷待哺的孩子,还在家里焦急地等待着他回家……

这位勇敢的青年就是时年29岁的灌县都江机械厂工人兰玉明。随后,当时的《四川日报》对他的英雄事迹进行了报道。1983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