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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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记尚鸿志烈士

更新时间:2022-08-20 11:32:21点击: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记尚鸿志烈士

杨杰

尚鸿志,山东省阳信县翟王镇穆家村人。1957年2月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里。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5月调入阳信县公安局从事刑侦工作。因其工作成绩突出,1989年4月被晋升为副科级侦察员。1989年5月8日,在执行押解案犯任务途中不幸壮烈牺牲。

兢兢业业 无私奉献

尚鸿志从事刑侦工作的12年间,对党的公安事业无限忠诚。12年中,他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经其直接负责侦破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就达84起之多。尚鸿志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心血汗水,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1980年7月5日,阳信县流坡坞镇大马村村民段书英被犯罪嫌疑人残忍杀害。案件侦破过程中,尚鸿志为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不顾饥渴和疲劳,往返奔波40多个小时,终因体力透支,昏倒在炎炎烈日下。救治苏醒后,他痴心不改,稍做休整,继续追踪,终于取得确凿证据,于案发3日后的7月8日将罪犯马吉生抓获归案。同年9月,阳信县水落坡乡一农户家中价值800余元的耕牛被盗,为尽快破案,尚鸿志不顾腰肌劳损的病痛,寻迹追踪60余华里,终于在次日凌晨4时将窃贼抓获。1981年7月24日,阳信县阳信镇荆家村发生一起强奸案,在现场勘验条件极差的情况下,为找到罪犯留下的证据,尚鸿志同志全神贯注,时而蹲下身来一步一步地挪,时而匍匐在地一米一米地搜寻,在方圆一华里的范围内连续奋战6个多小时,终于拿下证据,顺藤摸瓜,于次日凌晨将仍在睡梦中的案犯一举抓获。

1983年4月,根据形势需要,上级号召公安局机关干警充实基层,尚鸿志深刻领会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不顾自己家中母亲年迈、子女小、爱人工作忙亟须人照顾的实际困难,毅然请求到条件最艰苦的基层工作。在草草安顿了一下家中事务后,立即来到了自己新的工作岗位——距离县城2公里外的流坡坞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流坡坞办事处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工作。在此工作期间,为掌握第一手资料,他走村串户,摸排实情,及时做好劳教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排除犯罪隐患。工作中,由于他抓得紧,抓得细,抓得严,在其任期内,该辖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大为好转,几年间从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尚鸿志为人忠厚,光明磊落,勇于抵制不正之风,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更是注意严于律己,秉公执法。1987年5月,阳信县皮革厂变压器被毁坏,造成停产30余小时的恶果,经过不懈努力,他仅用两天时间就将此案破获。案犯归案后,来自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情和开脱。面对眼前的老熟人和包内的“小意思”,他一点也不为之所动,在交流思想、耐心说服的同时,给予了严厉而又合情入理的批评,几经周折,尚鸿志同志意见如初。见此情景,说情人自知理亏,只好惭愧而去。事后,案犯得到了法律应有的严惩。

公而忘私 舍生忘死

尚鸿志从事公安工作以来,12年如一日,无论是坦途还是险滩,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寒,他都能够牢记并实践党的宗旨,哪里有危险,哪里随时可见到他沉着应战的身影。

1988年8月20日,阳信县商店镇小司村村民张军,将其妻杀死在玉米地里后畏罪潜逃。面对穷凶极恶杨言要继续杀人的歹徒,此时已调回局里工作的尚鸿志义愤填膺,挺身而出,率先请命承担抓捕任务。得到局领导的批准后,来不及与家人打一声招呼的他,带着连日来的疲惫,与战友们一道迅即奔赴烟台、长岛、陕西等地展开了追捕行动。前后历时16天,往返行程200多公里,终于将杀人凶犯抓捕归案。

1988年12月25日,阳信县水落坡乡朱家村发生一起恶性敲诈勒索案,接到报案后,尚鸿志深知此次任务风险大,随时都有可能带来生命危险,但他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毅然要求率员围捕。在围捕中,他和其他干警一道趴在寒风肆虐、冰冷透骨的田野中,一趴就是6个多小时。功夫不负有心人,当狡猾的罪犯几经试探来到约定地点取款时,被我守候的公安干警抓个正着。

1989年4月14日晚9时许,阳信县流坡坞镇驻地以西约一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案情就是命令,尚鸿志强忍着气管炎病的折磨,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我干警认定犯罪嫌疑人为该镇二陈村村民陈树忠。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尚鸿志随即与战友们展开了拘捕陈犯的工作。由于陈犯及其亲属料知自己的恶行必将败露,事先有准备,致使拘捕工作遇到了始料未及的难度。陈犯与其亲属公然拒捕,聚众持械与我公安干警殊死拼杀。尚鸿志为掩护被围困在陈犯院中的战友安全撤离,身体多处受伤。在周围群众的大力配合下,终将陈犯抓捕归案。多少次如此危难之际,尚鸿志想到的都不是他自己,而是战友与人民群众的安危。至今想来,尚鸿志生前的战友们仍为其舍生忘死的奉献精神感叹不已!

1989年5月8日上午,尚鸿志与战友吴宝利一道驾驶三轮摩托车,去40公里外的惠民县何坊乡执行押解案犯任务。返回途中,坐在摩托车车斗中的两名案犯突然大叫大嚷,意在转移视线,伺机脱逃。此时,坐在车后的尚鸿志顿时警觉起来,他一边警告着案犯,一边紧紧抓住案犯的衣领。然而,就在此时,意想不到的车祸发生了——由于案犯的死命挣扎,摩托车偏离主路,轰然一声撞在了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尚鸿志当场壮烈牺牲,牺牲时,他的双手仍牢牢地抓着案犯的衣领……

噩耗传来,与他朝夕相处的战友们无不为之动容,他们为有这样一位好战友、好兄弟而感到自豪和骄傲,同时也为公安系统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侦察员而痛心!

1990年5月20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尚鸿志为革命烈士。同年,山东省公安厅为他追记二等功。

尚鸿志同志去了。

回忆尚鸿志同志32年的短暂人生,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当之无愧的,他将自己的整个青春和热血,全部献给了党的公安事业,人民将永远不会忘记他!

泰山巍巍 黄河悠悠

烈士功勋 光照千秋

尚鸿志烈士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