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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孟繁锷烈士生平

更新时间:2022-07-25 11:31:57点击:

孟繁锷烈士生平

韩文圣 肖文贞

孟繁锷,字须生,又名孟去病,1904年出生于山东省昌乐县北展乡孟家淳于村。他是昌乐党组织的创建人和最早的领导者。

孟繁锷的父亲孟庆簧是清末廪生,为人刚正不阿,鄙弃官场恶习,以行医教书为业。孟繁锷自幼随其父读书。童年时,他耳闻目睹了日本帝国主义对家乡的经济掠夺,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剥削以及中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的卑鄙行径,这些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1921年暑假,孟繁锷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预科班。入校后,正值一师十一班学生王尽美出席党的“一大”后,由沪回济开展革命活动,孟从他身上汲取了前进的动力。自此,孟繁锷严于律己,刻意进取,研读《泺源新刊》、《励新》、《新青年》等进步刊物,思想觉悟逐步提高。1922年夏,孟繁锷升入本科十七班,与潍县籍同学庄龙甲同班,因两人是邻县关系,朝夕相处,志同道合。1923年初,庄龙甲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选为省立一师第一任党支部书记。孟积极参加庄龙甲创办的“读书会”、“书刊介绍社”的活动。1924年,他参加了庄龙甲组织的纪念五四运动5周年活动。1925年,“青岛惨案”、“五卅惨案”相继发生,庄龙甲以省立一师的名义,联合济南各界人士游行示威。孟繁锷勇敢地站在斗争的前列,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在这次轰轰烈烈的反帝斗争浪潮中,孟繁锷被省立一师党支部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同年夏天,孟繁锷利用回乡度假探亲的机会,在附近村庄和集市上公开宣传“五卅惨案”后各地人民反帝斗争的壮举,并在亲友间介绍苏联新社会的情况,讲解马列主义道理。同时,他还走访联络了当地的地下共产党员,相互交谈宣传马列主义和开展革命活动的大计。

1926年著假,孟繁锷于省立一师毕业回乡,在昌乐中部淳于一带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员。1927年底,在孟家淳村成立了中共昌乐小组,孟繁锷任小组长。党小组受中共潍县县委领导。中共昌乐小组成立后,孟繁锷根据上级指示,把发展扩大党组织作为首要任务。为发展壮大党的力量,党小组成员在淳于一带积极发展党员,培养积极分子。孟还经常到东耿安村,与因在国民党西北军中策动官兵起义而被驱逐回家的刘焕彩(后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1932年牺牲)一起开辟耿安一带党的工作。不久,耿安建立了党小组。1928年3月,根据潍县县委指示,在赵家淳于村召开党小组成员会议,成立了中共昌乐中心区委,孟繁锷任中心区委书记。

1929年春,昌乐县党员增加25人。3月,根据潍县县委指示,中心区委下设淳于、耿安两个分区委。为了扩大党的活动范围和广泛联系群众,中心区委发动党员、积极分子谋取合法职业以掩护党组织开展工作。孟繁锷经过多方争取,并获国民党昌乐县政府批准,在北展村创办了一所高级小学,亲自担任校长。他把学校的教职员工团结在自己周围,并以学校为基地,领导全县党的工作。在孟繁锷的带动下,中心区委领导成员和党员、积极分子,有的开办养蜂场,有的参加地方民团,掌握枪支。在孟繁锷的直接领导下,全县有党组织的村庄,普遍开展了对土豪劣绅的斗争,党的活动进入高潮。至1931年春,全县党支部增加到11人,党员发展到74人。

1931年6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中共昌乐中心区委改称中共昌乐特支,孟繁锷任特支书记。1932年2月,省委书记胡萍舟亲临昌乐巡视指导党的工作,调查了解群众组织和武装斗争发展情况,孟繁锷作了详细汇报。3月,昌乐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全县二十几个村庄建立了党的支部或有了党的活动,党员人数发展到160人。在此基础上,孟繁锷与潍县中心县委联系,决定组建革命武装,进行武装暴动的筹备工作。同月,孟繁锷在杨家淳于村领导组建了30多人的农民赤卫队,使昌乐特支有了基本的武装力量。5月,孟繁锷召开全县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创建农民武装,开展武装斗争的工作。8月,孟繁锷又两次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专门研究暴动事宜。

孟繁锷的一系列革命活动,引起了国民党昌乐统治当局的注意。8月22日,国民党昌乐当局派兵闯入北展高级小学,将孟繁锷逮捕,在昌乐狱中审讯15天后,作为重大政治犯押送济南。在狱中,孟被折磨4个月后,判处12年徒刑。不久,他又被秘密押送青州,投入国民党山东省第四模范监狱。狱中,在张晔等同志的领导下,组织了4次绝食斗争,孟繁锷表现十分坚决,直到取得胜利。“西安事变”后,狱中管制略松弛,孟常与难友们谈论时事,交流思想,鼓舞难友们的斗志。他渊博的知识和精辟的论述受到难友们的尊敬和爱戴。七七事变后,狱中空气大变,到处是一片要求抗日的呼声。孟繁锷激于爱国热忱,高举双拳,向看管人员疾呼:“我们要抗日!我们要抗日!”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1937年10月,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舆论的压力下,国民党统治当局被迫释放在押的政治犯,孟繁锷获释出狱。5年的残酷折磨,严重地摧残了他的身心健康。出狱时,他多病缠身,极度虚弱,行走困难。被捕坐牢期间,家中屡遭敲诈,再加上下求保,探监往返,已负债累累。但他将这些置之度外,以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为己任,带病四处奔波,与地方党员酝酿发动组织抗日武装。为取得合法地位,解决军需困难,他不顾个人安危,通过关系与国民党山东省第八区抗日游击司令厉文礼谈判,根据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政策,厉文礼签发了组建抗日武装的委任状。1938年1月25日,“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在北展村宣告成立,孟繁锷任政委。这支抗日武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抗日活动,主动打击地方投降势力,深受群众欢迎。地方反动头子张天佐,视十七大队为隐患,百般进行刁难和限制。为顾全抗日大局,壮大我党抗日武装力量,孟繁锷会同党员同志去潍县,与共产党员何风池领导的八路军鲁东游击七支队二大队协商合编事宜。3月23日,孟繁锷尚未回归昌乐,张天佐却突然向我十七大队发动袭击。他以“点名发饷”为名,将十七大队全部集中到北展小学,下令收缴了十七大队队员的枪支,并当场打死7个反抗缴枪的抗日战士,制造了“北展事件”。十七大队逃出来的战士,有的回了家,有的跑到其他地方参加抗日队伍。“北展事件”发生后,孟繁锷和昌乐党的主要领导人都参加了鲁东游击七支队二大队,孟繁锷专做扩军工作,并西去广饶参与清河二支队的活动。

1938年6月,八路军鲁东游击指挥部司令员马保三指示,昌乐的同志回本县,再建抗日武装,开辟小块根据地。孟繁锷服从指挥部安排,返回昌乐,与坚持地方斗争的党员一起,深入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参与了“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的组建工作,并担任了该大队的负责人。同年12月底,昌乐县委建立,孟列席了县委成立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恳切要求县委为其恢复党的组织关系。因处在战争年代,他在狱中的表现——时无人证明,党籍未得恢复。孟并不灰心,以革命利益为重,四处奔走,宣传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他前往高崖、泊庄争取两支地方武装参加抗日;远去安丘北部逄王一带,结交爱国青年,抗日救国的思想,动员青壮年参军。经孟繁锷宣传发动,参加我军日的人数达数百人。

孟繁锷完成组建抗日武装和扩军任务后,又根据组织安排,于1939年秋到临朐,先后任临朐县一、四、五区联防办事处秘书。1940年4月,又任临朐县政府秘书。同年秋,重返部队工作。1941年秋,在原山东纵队八支队“肃托”案件中被错杀,时年37岁。

孟繁锷同志参加革命后,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立场坚定,为创建昌乐党组织,发展和组织抗日武装力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1984年12月2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原山东纵队八支队肃托案件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应予彻底平反,对该案中被错杀、错处理尚未平反的同志,一律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指示,中共昌乐县委研究决定,为孟繁锷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

孟繁锷同志永远活在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