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民族魂
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结局与成就

更新时间:2023-11-11 15:47:02点击:

回到第十四游击支队后,他深感革命必须掌握武装,打算到豫东争取一部分伪军反正,经郑州党组织同意,于1942年春赴豫东通许一带去活动,约10多天后,被王润民派人暗害。1985年7月,夏津县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个人其它信息李思孝其中一个儿子叫李启周;孙子李丰后,李辉后;重孙(李延彪,李延鲁,李延伟,李延冰)是李丰后之子,(李延迪,李英华)是李辉后之子;玄孙(李瑞庆)李延彪之子,(李晨庆,李云庆)李延鲁之子,(李寅庆,李选庆)李延伟之子,(李森淼)李延冰之子。其次还有玄孙女(李延雪)李延彪之女,(李拓)李延冰之女,(李炳炀)李延迪之女。李思孝的另一个儿子叫李启发,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工作,是全液压电液锤主要发明人,获国际专利。此项发明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女李瑞芳,李瑞兰,李瑞芝,李瑞蔷。李思孝(1907—1942)原名李慕先,夏津县最早的共产党员;早期共产党组织发起人之一。城西珠泉屯(现属郑保屯镇)人。李思孝13岁考入夏津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在进步知识分子、语文老师任华一指导下,开始阅读《新青年》、《少年中国》、《曙光》等进步刊物。1921年5月,李思孝和同学们一起到郑保屯等村镇游行,宣传新思想。1923年,李思孝以优异成绩考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在此期间,他广泛结交进步人士,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25年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经常同臧克家、邓广铭、范心吾等革命青年秘密印刷宣传品,传播马列主义。1927年,因参加革命活动,被校方开除,改入齐鲁中学。同年夏天,他利用假期回乡,与在济南就读的李建华、刘绍增等人建立临时党、团支部,创立了夏津县最早的共产党组织之一—珠泉屯党支部。1928年,李思孝等从济南回乡继续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团员,建立农民协会。当时夏津县国共两党尚未完全分裂,他们在珠泉屯挂起了“国民党夏津县第二区党部”的牌子,以此为掩护,发动佃农、雇农罢工,抗税抗捐,反对土豪劣绅的压迫,组织游行示威,张贴标语。影响之大,波及太平庄、夏庄、渡口驿等村镇。除此之外,李思孝还多次带领党团员和农民协会会员冲击国民党县党部,震动全县。同年5月,为使“第二区党部”和农民协会取得合法地位,李思孝和张益三以跨党党员身份去泰安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控告国民党夏津县党部,因坏人告密被捕,先后在泰安,济南关押两年。在狱中,李思孝坚贞不屈身体倍受摧残,染上了肺结核病,又因脚拖重镣,致使脚腕变形,落下终身残疾。后经进步人事营救,1930年7月获释。出狱后,他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仍然以教书为掩护秘密从事革命活动。“七七事变”以后,李思孝携家眷到河南新郑、长葛两县交界处的异水寨安家,在那里,他和当地进步青年一起,组建了长葛县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李思孝任副队长。1938年先后任中共长葛县工委书记、县委书记等职。1939年,李思孝受党组织委派到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二十二师学生大队任教官。1940年初,到许昌五女店十四支队任政治部主任。1941年6月再次被捕,关押在洛阳劳教营,后被一地下党员救出。1942 年初,李思孝去河南杞县争取一支地方武装,不幸被暗杀。1985年7月,夏津县人民政府追认李思孝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