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11:34:05点击:
短暂的人生 闪光的足迹
——记胡海涛烈士
菏泽市烈士陵园
胡海涛烈士生前是菏泽市交警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1993年4月1日,在一次执行缉私任务时,献出了年仅24岁的宝贵生命,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人生路。
一路走来一路光
胡海涛,1986年应征入伍,1990年3月退伍,分配到菏泽地区(今菏泽市)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定陶大队工作。1991年10月调到菏泽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部队,他是一名消防战士,倾心学习消防业务技术,苦练消防本领,受到平顶山公安消防支队的通令嘉奖。复员到公安机关后,他保持和发扬了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畏艰苦,勇挑重担。他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恪尽职守,忘我工作;他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严格执法,清廉为警;他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1992年,被地区交警支队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学雷锋标兵,受到地区公安处的通令嘉奖。
1993年6月11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命令,为胡海涛追记一等功;1993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胡海涛为烈士,被党组织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决定,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向英雄模范学习的活动;中共菏泽地委、菏泽地区公安处也分别做出了关于“学英雄模范、做时代新人”的决定。
是金子总会发光,是英雄总会留下一串足迹。胡海涛之所以能为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是和他平时优秀的工作,优秀的品质分不开的。他生前的这一串荣誉就是最好的证明。
年轻的生命 耀眼的火花
1993年春,齐鲁大地上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走私犯罪的活动。
一天晚上,菏泽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会议室里,灯火通明,大队长李玉堂作战前动员:“走私犯罪的祸水已经流向我们这个地方,我们担负缉私任务的同志决不可等闲视之……”
“决不能放过一个走私者,一部走私车!”胡海涛和他的战友们一齐站起来,当即表示了决心。
李大队长向他们投去信任的一瞥,随即下达了执行的命令。围剿走私犯罪活动的天罗地网,很快撤向国道沿线,撒向主要路口。
一连三天,胡海涛和他的战友都严阵以待,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4月1日午夜,胡海涛同三中队的7名干警全副武装,再次走上220国道线巡查。
凌晨1时许,对讲机传出在另一条国道线执勤的一中队干警的紧急呼唤:“三中队请注意,一辆韩国产‘现代’走私车闯过我们的阻拦,正向你们驶去,请做好准备,实施拦截!”
顿时,9名干警来了精神,立即进入战斗状态。胡海涛、赵付军两人还指挥一辆“东风”大货车横置在公路中央,形成路障。
不一会,那辆“现代一20”走私车果然出现在干警们的视野中。
一名干警提前向对方打出停车信号。
走私车里的人是个十分狡猾的家伙,在另一条线路上两次“闯关”,逃出了交警人员的控制之后,胆子更大了,气焰也更凶了。这次看到前面打来的停车信号,已知交警人员早有准备,不能再玩先前的“把戏”了,便想来个欲擒故纵,瞅住机会再“金蝉脱壳”。他装模作样地减速停靠,待交警检查人员刚近身,就加大油门,猛打方向,绕开所设路障,冒险冲向前去,差点撞倒一名执勤人员。
“嘿,这么猖狂!”胡海涛目睹走私者的嚣张,气愤地调转车头:“付军,坐好,快追!”
执勤车箭一般向前驶去,另一辆警车也鸣笛尾追。
220国道线上,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胡海涛凭着娴熟的驾驶技术,紧紧盯住目标,死死咬住走私车不放,多次鸣笛、变光、示意超车,走私车一概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胡海涛终于瞅准机会,一个猛冲越过走私车辆,但人未下去,走私车又是一个拼死抢越,仓皇逃窜。
“决不能放过这个亡命之徒,决不能让犯罪分子在交警面前逞霸道!”犯罪分子的刁滑、可恶,更加激起,了胡海涛惩治犯罪、战胜邪恶的义愤和决心。
执勤车加速急驶。
突然,在220国道线240KM+890M处,一辆压中心线高速行进的大货车迎面驶来,走私车上的歹徒窃喜找到了对付后面追车的机会,在与大货车交会的一刹那,采取了蓄谋多时的卑劣手段,右打方向,猛然减速,欲置追车于死地。
在纷纷扬扬的尘土中,胡海涛模糊地发现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心说“不好”,手脚一齐采取了紧急措施。
然而,双方高速运行的惯性已非人力所能控制,眨眼间,执勤车被大货车撞出十多米远……
最后,正义还是战胜了邪恶,但却为此付出了不可挽回的代价——胡海涛、赵付军为了人民的利益,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洙水滔滔,为英雄歌唱;杨柳低垂,向英雄致哀。220国道线上,洒下了英雄的热血,矗立起英雄的丰碑。24岁的生命,迸发出了耀眼的火花。
为所爱事业执著追求。
胡海涛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父母都是交通管理战线上的老同志。也许是家庭的熏陶,也许是子承父业,胡海涛从走上交警岗位的那天起,就与交警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崇爱的公安交警事业之中。无论是在定陶大队还是在直属大队工作期间,胡海涛都一心扑在工作上。1991年春节,万家团圆,他却放弃与家人团聚,主动要求留队值班,直到大年初二下午,才从定陶赶回家,给父亲拜了个晚年,又匆匆返回大队。1992年5月的一天,胡海涛患病发烧达40℃,仍坚持在岗位上。中队领导让他回去休息,他却说:“没事,这点病算不了什么,过一会就好了。”就这样,硬是坚持到下岗。胡海涛原打算1992年五一节结婚,但当时正逢车辆年审和牡丹花会值勤,实在抽不出身来,他毅然推迟了婚期,直到临近春节,他才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干交警3年,他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坚持早上岗,晚下岗,经常加班加点,从没有叫过苦,喊过累。自1992年到牺牲,他加班加点达124个工作日,两个春节都是在大队值班室度过。
1991年10月,组织上为了让他能够更好地照顾体弱多病的母亲,把他从定陶大队调到了直属大队。可他仍是早出晚归,以队为家,忘我工作,在家里很少看见他的身影。1992年12月,他母亲因病重住院20多天,胡海涛只陪母亲两个晚上。他母亲常对人说:“俺那个儿,只知道忙工作,连爹妈都不要了。”1993年3月31日,也就是胡海涛牺牲的前一天,正在做午饭的母亲,见海涛一进家门就合衣躺在床上,心想,让他多睡会吧,等饭做好了再叫醒他。饭做好后,看着儿子睡得正香又不忍心叫醒他。儿子有一星期没有睡个囫囵觉了,心里说,这次让他好好睡一觉吧。谁知,这竟是与儿子在心里说的最后一句话。当胡海涛牺牲的噩耗传来时,父母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唯一的儿子就这样走了。是的,胡海涛走了,用他年轻的生命履行了一名公安干警的神圣职责,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用他宝贵的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胡海涛不仅对工作满腔热情,而在政治上也积极要求进步。1991年,省公安厅组织英模报告团来到菏泽作报告,英雄交警张春雷的英雄事迹深深打动了胡海涛的心,第二天,他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在申请书中他写道:“……我一定以张春雷同志为榜样,认真履行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为保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英勇斗争,不怕流血牺牲……”如果说胡海涛从来对工作只凭着一腔热情的话,那么,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那天起,他就把一腔热情与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了,并成为他一生执著的追求。正是这种信念和追求,使得胡海涛在种种危险面前舍生忘死,一次次用行动保护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1993年2月13日,胡海涛在菏兰公路执勤,当巡逻到纸坊镇南至华南处时,发现一醉酒的中年男子正疯狂地拦截车辆,并打伤了两名驾驶员。之后那男子手舞砖头大喊:“谁敢过来,我就砸死谁!”为避免更多的群众被打伤,胡海涛不顾自身安危,毫不犹豫地冲向前去,砖头砸在他的背上,他全然不顾痛,迅速将歹徒制服,控制了事态的发展,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没有受到更大的损失,在场的驾乘人员和围观群众一至赞扬:“还是交警好”。
1992年11月5日,胡海涛与战友在菏泽城西巡逻执勤时,发现有十几个青年正在持械打群架。只见棍棒交加,砖头飞舞,情况十分危急。胡海涛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第一个冲进人群,与其他干警一起用血肉之躯组成一道人墙,将双方隔开,劝说制止了一场殴斗,并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围观的群众一致称赞:“关键时刻,还是人民警察显身手”。
不忘警察职责 心里装着群众
胡海涛在入党申请书上写道: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每个交通警察应尽的职责,我要尽自己所能,为社会为人民多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
1993年3月30日晚,也就是胡海涛牺牲的前两天。他和赵付军执勤巡逻到菏泽市中华路与西环城路的T型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机动三轮车翻倒在路边沟内,车内4名乘员全部受伤,其中两人伤情较重,两人轻伤。他和付军立即把伤者抬到执勤车上,送到地区人民医院。挂号、联系医生抢救,背着伤者从一楼到四楼,从四楼返回三楼,往返几趟,两人全身被汗水浸透,沾满了血迹和泥水。他们又不顾疲劳,分别通知伤者的家属,然后才悄然离去。伤者家属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约了记者带着感谢信于4月1日上午来到交警大队。当他们听到海涛已因公牺牲的噩耗时,热泪奔涌,万分悲痛,哽咽着说:“好人啊!怎么就不等我们把感激的心情表达一下呢!可惜,我们永远失去了向英雄当面致谢的机会!”说完,就豪啕大哭起来。
1993年2月27日,胡海涛正在执勤时,看见一穿着破烂的中年男子,站在路中间,见车就拦,见人就打。海涛冒着被打的危险,将此人劝解到路旁,经耐心询问,多方打听,方知此人叫王桂廷,系郓城县丁庙乡王沙湾村民,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发后,已在外游荡多日,并强行住店分文不交。这时,海涛掏出自己的钱,为其买来食品、交上住店费,并亲自将王柱廷护送回家。胡海涛牢记人民警察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1992年10月的一天,正在值勤的海涛听人报告说前边有一位中年妇女领着3个不满10岁的孩子跪在路中间,向过往车辆索要钱物,影响交通。海涛急忙上前询问情况,得知,中年妇女叫靳秋芳,她丈夫身患重病,急需用钱,虽多方筹措,仍然不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海涛和他的战友将其劝到路边,耐心地向他讲明不能在道路上拦车要钱的道理,并与其他同志一起凑了80元钱给了这位妇女。妇女感动得直让孩子给警察叔叔磕头致谢。
廉洁奉公 方显英雄本色
“无义索取是交通干警的耻辱,无私奉献是人民警察的美德。”胡海涛常用这话自我约束自己,要求自己。
胡海涛担任外勤民警,在众多的警种中,交警的工作是最辛苦的。一年四季,风吹日晒,夏天烈日炎炎,秋天寒风凛凛,辛苦的程度可想而知。同时交警是和群众接触最多、最频繁的警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会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还代表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形象,他虽然掌握着一定的交通管理权力,但他从不利用工作方便,索取不义之财。
1993年2月17日,胡海涛在抽检河南省尉氏县邮电局一车辆时,发现驾驶员赵某属无证驾驶。为免受处罚,赵某背着别人偷偷向胡海涛口袋里塞了200元钱。海涛当即严词拒绝,并报告中队依照有关法规对其作了处理。事后,胡海涛给赵某讲明道理,并向他列举无证驾驶带来的血的教训。赵某感动地说:“他这样处理,我心服口服,因为是真心为我着想”。
1993年3月18日,胡海涛在抽检湖北省仙桃棉麻公司张某驾驶的丰田面包车时,发现行车证号与面包车牌号不符,便把车开去中队做进一步审查。驾驶员怕拖的时间长,影响运输,便掏出500元现金,要求行个方便,被海涛婉言谢绝。经与湖北省有关部门联系,搞清牌号不符的原因后,很快予以放行。
1993年3月30日,就是胡海涛牺牲的前一天,济南某单位的一辆“现代一20”走私车,由济南途经菏泽到湖北,被正在执行查辑任务的海涛查扣。驾驶员深知性质严重,趁海涛上厕所时,追上前去,一把塞给胡海涛5000元现金,请求高抬贵手,被胡海涛严辞拒绝。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据海涛生前所在的三中队记载,胡海涛生前共拒贿60余次,金额达8000余元。
胡海涛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他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用自己的生命忠实地履行了一名公安民警的职责,为我们树立了学习榜样。胡海涛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英雄事迹却永远地铭刻在人们的心中,铭刻在共和国的丰碑上,祖国母亲不会忘记!家乡的父老乡亲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