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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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上书中央,力陈尽快恢复国家法制秩序

更新时间:2021-07-14 22:51:32点击:

谢觉哉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岗位上忠实于自己的职责,他是个很务实的人,实事求是、一切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标准是他一贯的行事准则。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先从自身做起,从法院系统抓起,从最高人民法院带头抓起。他懂得,面对国家法制秩序遭受的损失和出现的混乱,这绝不是法院自身可以全部解决的,因为国家法制建设涉及国家整个政治大局的方方面面,甚至涉及到党的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有些问题需要全党统一认识,需要强化国家法制秩序。于是,他利用在北戴河开会的机会向中央作专题报告。

这是在1961年8月3日,他给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少奇写了一封信。在这封信中,他敢讲真话,敢于实事求是,详细报告了近年来国家法制秩序出现混乱,导致社会秩序出现混乱和人民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严重情况,并陈述了其原因:第一,由于运动期间,一些领导干部头脑容易发热,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他说,做政法工作“头脑发热不得,一发热就容易出错案。”第二,由于没有充分发扬民主,没有让审判人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不同意见者,往往是给人家戴帽子、打棍子,严重妨碍了对案件的深入讨论。第三,由于领导干部、司法人员相当普遍的严重存在着“宁左勿右”、“左比右好”的观点,对于这种宁左勿右的观点所造成的危害,谢觉哉同志尖锐地指出:“审判制度和法律程序,这几年也是破得多,立得少。法律干部又普遍存在害怕右倾,不敢提意见,不深入调查研究,不敢实事求是;甚至浮夸、虚报、追求高指标,只讲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从而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许多人民内部矛盾的案件当作敌我矛盾处理了,如有的向上级反映情况或向上级控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却被当作反动分子判了刑;有的只因对“共产风”发了一通牢骚言论,就被当作反社会主义罪判了刑;有的仅因一时一事不满,写了张“反动”标语而被当作反革命罪判刑。有个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季度共审判案件1500件,其中判五年以上徒刑的就有900件。不少原本是人民内部矛盾,给予教育就可以释放的,但都判了很重的徒刑,严重降低了改造的效果。他痛心地说:“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因为生活困难或思想落后而犯了点法,就给他5年以上乃至10年、15年的徒刑,怎么能使人心服?”谢觉哉谈到的第四个问题是由于审判程序混乱,不善于发现问题,对案情缺乏认真的研究和深入现场的查证工作。针对只凭主观判断的错误做法,谢觉哉同志说:“所谓提高办案质量,就是把案子办得更准确、更细致、更踏实,做到不纵、不宽、不漏、不错。”“胆要大,心要小,劲要足,干要巧,勤学习,勤检讨,优点多,缺点少。”他提到的第五个情况是由于近年来大批经验丰富懂法律的政法干部调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了司法工作队伍的质量。一些地方司法人员政策水平低、办案经验少,既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又缺乏常识,致使在判案中出现了许多不应该发生的误判,甚至还闹出笑话。如他在亲自复查江西的一个罪犯的案卷中发现,一位执法人员竟将罪犯写的“上有恤刑之主,桁杨雨润;下无冤枉之民,飞石风清”的赞美法院的联语,当成反动诗词而给罪犯加重判刑。谢觉哉痛心地说,这样的法官太无知,怎么能为人民司法呀!

谢觉哉同志在致刘少奇同志的信中还提出国家可以采用的八条应急措施,以尽快恢复国家法制秩序:第一,普遍建立与健全人民法庭的组织和调处委员会的组织;第二,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最近几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判错或部分判错的,应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纠正;第三,要大兴讲道理之风,要以判案不讲理为可耻;第四,要训练法院干部;第五,最高人民法院要坚决执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所给予的任务,要下决心在三年至五年内根据已有和新取得的经验,订出一套比较完整的切合实际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司法制度、量刑标准;第六,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要亲自抓案子,不抓案子就不能对审判改组有发言权,不能案案都能亲自办,但总不能一件也不办;第七,最高人民法院应该有宣传和交流审判经验的定期刊物;第八,各级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干部应适当的增加和加强。

谢觉哉同志这封当年写给刘少奇的信,是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概括了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的主要经验,也是他对法院存在的问题的清醒认识,以及对解决这些问题的真知灼见。这封信集中反映了大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的心愿,得到中央的支持。在这基础上,1962年最高人民法院又起草了《关于人民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文件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应遵循的程序、执法的原则、审判的作风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等等。这些规定印发全国司法人员一人一册,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摆脱“左”的思潮带来的影响起了很大的作用。

至今,当年与谢觉哉同志一起工作过的老审判员还常说:“谢老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那几年,同法院其他领导人一起,那么快就把法院工作从‘左’的思潮影响下纠正过来,恢复正常秩序,真不容易。谢老那种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作风,我们永远也忘不了。那是他留给全国司法工作人员最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