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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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

江西横峰刘毓标少将

更新时间:2021-07-14 23:13:42点击:

刘毓标是江西横峰县人,1927年4月参加革命,193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中共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皖浙赣省委组织部长、红军独立团政委等职,参加了创建和发展赣东北苏区的斗争。1934年12月转入中国工农红军后,参与领导开辟了皖浙赣游击根据地。

抗日战争时期,刘毓标历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教导大队教导员,新四军直属政治处主任,团政委,抗大八分校政委,淮南军区津浦路东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刘毓标历任新四军二师六旅副政委,华东野战军十一纵队旅政委,第三野战军师政委、军政治部主任等职,率部参加了淮海、渡江、淞沪、福州、漳厦等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刘毓标历任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军政委,华东军区装甲兵政委,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50年代后期,他因历史审查的错误结论受到错误处理,转业到地方工作,任江苏省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兼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1977年后,任江苏省民政厅厅长、省政协副主席。

1980年,经江苏省委复查,并报中央批准,纠正了过去对刘毓标错误的历史审查结论,使他长期蒙受的不白之冤得以彻底平反。1995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他被定为省长级待遇。

刘毓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7年4月25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0岁。